为进一步降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天津市近日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并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天津市首次发布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
是国内首个地方在火电厂大气标准中对烟气排放温度做出限定,标准规定4月-10月燃煤锅炉的烟气排放温度≤48℃,11月-3月≤45度。污染物限值方面,新建项目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