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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2018年第1季度疏浚工程船舶燃润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16: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辑:中船通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招标公告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船舶燃润料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2018年第1季度疏浚工程船舶燃润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2018年第1季度疏浚工程船舶燃润料采购

项目编号:JJJS2017-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昕

项目联系电话:025-85077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9号

联系方式:高昕:025-850773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学芬:15070282221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编号:JJJS2017-141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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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柴油)复印件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提供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燃润油进货渠道,能够长期稳定的以合理优惠的价格采购燃润料(须提供燃润料生产商的授权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3)投标人须在长江下游拥有自有或租赁吨位不小于300总吨的供油船舶,且经海事部门备案,符合海事部门的安全及其他要求(须提供购船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7.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或电邮244128535@qq.com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到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以电邮方式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邮地址:244128535@qq.com,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江苏省南京望江楼宾馆(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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